2010年4月4日星期日

轻松或放纵 4/4/2010

明天是清明节,但很遗憾的,我并没有回到家。呆在20平方米的客厅,但是,我今天,还是很充实。昨晚,折腾了一整夜,肚子疼,腹泻,不知道吃了什么该死的东西。于是,一早7点,就起身了,开电脑,找植物标本的资料。这一创举,也是很罕见的呗。

由于,昨晚的经历,不敢乱吃东西了。早午晚餐,都在外头解决了。早餐和午餐一起吃,吃了鸡饭。在这区,食物还蛮贵的,没办法,这也是我自己的选择啊!过后,就延续着所谓的大学生醉生梦死的生活。就算是周日也不例外。还好,我没有浪费,我选择轻松的方法来打发。

虽然已经尽量不要让自己习惯这种阑珊的生活,但是,我已经不知道要做些什么(其实是不想做,什么都不想做)。好!




突然,瞄见书橱还有很多买了但是还没看的书。随手拿了一本。九把刀的《打喷嚏》。嗯,不错看。

九把刀这种超越常人想象的故事,常常会带给人一种省思。像我今天用了5个小时看完的这本书一样。

当你知道了,你的情敌是一个你崇拜的都市超人的时候,你会怎样做?要变成另外一个超人吗?要成为一个超人,关键就是要素。所以,需要的,不只是侥幸,而是非常非常的侥幸。

要怎样成为超人呢?故意去给高压电电中?故意去给中过辐射的变种狗咬?恐怕还没变成超人之前,你已经变成死人了。

超人,可以用华丽的超能力,拯救陷入危机的市民。最后,轻易地赢得美人归。

普通人,能做到的,只是提升自己的勇气,靠勇气,靠奋战到死来感动人。

到最后,王义智抛出让人寻味的哲理。其实,人,在短短的一生,最重要是要找到自己要守护的东西。是人,是物,都可以。

我想的比较简单。如果,我做不了大人物,做不出让人感动落泪的伟大事迹,做做小人物也不错。自己,才是自己的主人。做回自己,没有什么有意义没意义可言。

2010年4月1日星期四

最后 1/4/2010

刚做完了
最后一次博辩例常活动
有很多感触

回想起第一次
开放日时
第一次演出
到现在
最后一次

觉得
一年
真的很快

看来
要告一段落了
不舍

或许
这次的最后列车
我赶上了
但是
却有点不足

学长虽说
这一次
例常办的不错
但是
从个人表现来说
我没帮到什么

接下来
就是你们了
一年生们

维良说
你们的例常办得这么好
我们该怎么办

我想说
我相信你们
毕竟
我们都是这样走来的
看回你们的叙别会
超棒

不要以我们为目标
你们
目标应该是
更远

2010年3月26日星期五

我和我的旧鞋子 27/3/1010

昨天,在菜园拿数据的时候,就发现,原来,默默陪了我走了一年的鞋子,已经穿底了。这双鞋,我穿它去上课、去菜园、去逛街、去吃饭、去运动、去旅行。想想,也够了。于是,今早,咬了牙,决定,去买一双鞋。

我觉得,一个人,至少一定要有一双好的鞋子。因为,它会带你到不同的地方,至于是什么地方,就要看这双鞋子了。

很不幸运的是,它成了我的那双鞋。超累的吧?一天,超过8个小时要穿着它。坦白说,我只有那么一双,我称它为万能鞋。因为,我不是恋鞋狂,也不是购物狂,所买到的,当然是务求物超所值了。如果,它有思想,那么,它也算是见证我一年之内的物是人非的过程吧?成为历史的一部分了。


从小到大,穿过的鞋,把它找回来的话,一定会是一段有一段已经淡忘的回忆吧?

小学至中学,最常穿的是白色的校鞋。那一双双,随着我脚步变大的尺寸,徘徊在朗朗读书声走廊。

回到家,就有舒服的人字拖,踏遍乡间的小路。还有,童年的那条小河。

而我的第一双皮鞋,却是到了中学之后,要参加课外活动买下。鞋底钉着一片片的铁,在操场走过时,特别神气。铿锵有声。

回忆,总是不齐全的。但无论如何,我应该还没有买了一双鞋而没有穿到破旧的吧?“物尽其用”,虽然不是很好的成语,但是却是一个好习惯。

有时人们会一时冲动买下喜欢的鞋子,倘若对鞋子喜欢情感上升到一定的程度,人们便会小心翼翼地把心爱的鞋子擦干净,收好。导致到最后,完全忘记了鞋子的存在。但,这不是我的鞋应有的结局。

人的生命中会出现无数双鞋子,心爱的,冷落的,高跟的,平底的,华丽的,普通的。无论如何,每个人都应该有一双好鞋,我们不但要走很远很远的路,还要穿着这双好鞋走向我们想去的地方。

那么,这双鞋,你找到了吗?

搬家

刚和妈妈通过了信息~很多人都很惊讶,我妈妈竟然会写信息?!哈哈~妈~你真不是盖的!妈说,快乐不知时日过。原来,家里已经在陆陆续续的把东西搬进新家了。有点舍不得的感觉。

想想,这件家,我已经住了二十多年,我想,一时间,我很难接受这个事实。


你,虽然没有坚固的墙壁,但是,你那片片板衣,在多少个夜里帮我们挡雨?


你,虽然没有豪华的装饰,但是,门前的花园,却可以让路过的路人甲望多几眼。

你,没有,但是...我的家,就是这一间普通的房子。


但是,这里的一草一木,却在我离家后的这一年,成为往事。

就在,最美好的一年。

好棒!星期五!

耶!又是星期五了~今天,我没有迟到哦!但是,一到菜园,大伙儿就已经动工了。量高度的量高度,拔草的拔草~很快的,我就融入其中了~没关系~我就是泥娃娃~

才发现~其实早已发现,原来已经有很多功课在等着我了。第一,我的植物标本还没有采集完,还有它们的资料~在奋斗当中,我还要找回我遗失已久的冲劲。我想,我要疯!~给我疯吧~蔡荣莱~(看来已经达到癫疯状态)喝~好怕人...

没关系,偶尔要想今天一样,我想生活才会有劲。结果,一回到家,就看见了这该死的的电脑。不可以~这叫做沉沦、是沉沦~天啊~好想今天一打完着篇部落,就马上动工,但是,我已经,已经...无药可救了。

蔡荣莱,我想你是可以的。绝对可以的~你妈妈在喊你做功课啦~你听见了没?!嗨~好累。习惯着这种碎碎念的方式和自己说话,有的没的统统来。好,你就跟我振作起来~

刚才,做了唯一让我今天津津乐道的事,就是很像老大摸样的把功课交代给组员,好神气~马的~一点点就嚷嚷~有什么了不起?厉害的话,给我一天不上网给我看!怎样?做不到吧?“不是我做不到,是我要上网找资料啊~”“那你就给我好好地找呗!还上什么面子书啊?”

好!看来差不多了,最美好的一年~下雨了~快收衣服~

2010年3月7日星期日

存在的意义 7/03/2010

才发现,如果很久没有写日志,生活就会像咸鱼一样。因为,少了一种督促的力量。每一天,我都练习着,如何把一天充分的填满,但好像每一天都失败。好想念,预备班的日子,那一年,青涩的摸样。那一年,我的生命里,第一次走进了一位女生。她,不美,在很多同学中,却特别起眼,因为,她有一种特别的特质,说也不能说得清楚,只能意会。

或许,那一年,真的太无聊了,就一句话,我记到现在,而且,这句话也不是对我说的。“我都吃完了”。那是她脸上流露的是一种天真得足够把整个世界都形同污秽。就在那一瞬间...我知道,开始了,心,为她而悸动。或许,我真的很佩服那时候的自己,可以把那种对爱情的憧憬,化为力量,把它放在对的地方。至少,在那一年之后,我已找不到,那一年的热血。

为了她,我可以休息时间,不到食堂用餐,改在课室用功。

为了她,我每天早到学校十五分钟,只为了在校门口与她“巧遇”。

为了她,小学时候没做功课被罚留堂的懒惰虫,在那一年,功课从没迟交过。

为了她,我曾,考取了全班,及全级最高的荣耀。

但,我和她,始终没有开始过,还在那一次,我拒绝借脚踏车给她,和她的姐妹。原因,不是我龟毛,而是,那辆不争气的脚踏车本身有问题,无法为那次给我和她作为桥梁,更因此,我对她,于心有愧。我,真逊。

那一次之后,我更努力与考取好成绩了。终于在中一时,我和她因成绩的差异,分班了。告别了,我的青涩时代。怎么办?就这样结束了吗?我想,就是这样吧。时光机,成了当时的遗憾。

常常在想,如果,让从前那个热血小子看到我现在的摸样,他一定会觉得很失望的吧。然而,这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了,只能话说当年罢了。好凉的风,但吹过的,不再是那张,傲气的脸庞。

很期待,下一个,能令我浑身热血的另一个她,但,等了十年,她,还是没出现,赋予我存在的意义。爱情,实在是可望而不可即,但,现在的我,还能期待那时候的天真吗?已经污秽的肺,呼出恶臭的气息,连自己都觉得不屑的自己,靠什么从新再来过?是天?是神?还是你?我不能想象。

当初,很后悔没有梦想。我,现在的我,如果有梦,该是什么梦呢?镜子里面的我,何时再有存在的意义?希望,在这最美好的一年,我最想看到的是,蜕变的自己,挥洒着闪闪的鳞光。






2010年3月3日星期三

有一种东西叫释怀

我们,走到这里,止步了。说惆怅,我想,始乱终弃的我,并没有这个权利。然而,昨晚,我听见了,天使哭泣的声音。但,天使们,哭过就好了,明天阳光依旧灿烂。

要训练自己打字的速度,所以选择在早上的时段来打博文。一路上走过的错路,回想起来,真的会让一个人很难受。跌倒会痛,但不至于会呼吸的痛,因为,这是有选择性的痛。事情过了就好,把教训留下,难堪的场面与话语,把它淡忘,你才会走得更快更远。

十指短短,打字速度这么慢,但是,只要有心,还是会打得出的。最美好的一年,但并不是完美,因为,每一天,我不断在练习如何过得好一些。但是,一路上,原来挫折会多的让我受不了,却不知道谁能帮到我。自己帮自己?谈何容易?